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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社团登记管理机构】

    经市编委哈编字[1989]38号文件批准,4月9日成立了市社团登记管理处。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对全市各级各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违法违纪社团的查处任务。从10月份开始,已对全市现有约1 500个社会团体进行调查,计划1990年初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社会团体进行依法登记管理。
    (许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