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政务公开、规范服务、为民办实事】 1997年,哈尔滨市民政工作于7月1日对社会开展"政务公开、规范服务、为民办实事"12项服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服务、社区服务、福利生产服务、农村五保户供养与敬老院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优待抚恤服务、退伍军人安置服务、婚姻与收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区划地名服务、社团服务。全市7区12县(市)及市民政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以承诺和公示形式提出为本辖区和社会群众服务内容。这一举措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便于接受群众和基层单位监督,为群众和基层需求提供方便。到年底,市民政局受理群众咨询电话70余次,当面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为近30名群众解决不同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市民政局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并在局机关建立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文明办公等监督约束措施。 (郑铁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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