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市场管理】 1994年,除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划拔的用地外,全市新增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行有偿管理。全年共出让土地303宗,面积147.71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0 021万元。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20件,面积12.8万平方米,收缴补交出让金28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明确细化城镇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完善股份制企业、转制、兼并、破产企业的土地管理体系。对土地收费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完善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强化地价评估所和咨询公司,筹建土地交易中心。(陈 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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