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农业
第五章 采集 编织 加工 运输 建筑
第五节 建筑

    1970年以后,一些较大的公社相继建立起建筑工程队,承担本公社企事业单位建房和维修任务。1978年后,各公社建筑工程队相继打进哈尔滨、大庆等城市承包大、中型的建房和安装等建筑工程,并参加了县建筑联营公司组织(见本志第八篇第五章第二节建筑联营工程公司)。1985年,全县农村从事建筑业的劳动力3 591人,占农村总劳动力2.85%,建筑业总收入达2 823万元,占农村工商业总产值31.49%,人均创产值7 8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