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五保”工作】
截至1989年底,已兴办乡(村)级敬老院57所(其中21个被评为文明院)。全市农村有"五保"老人5 423人,入院集中供养的1 621人,占农村"五保"老人总数的29.9%,人均年生活标准达到600元以上,分散"五保"户的年生活标准500元,达到了当地村民的中等以上生活标准。
(许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