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调查 第二十章 实 业 第三节 商业 第一款市场 宾州府本衔有烧锅四户(按此地烧锅不专售烧酒,所有零星杂货及日用必需之品无不具备、故宾地商家资本之巨,亦以烧锅为最)、当铺四户(按此地当铺并非巨商,每年商务极盛,亦不出二万两以外,利息每月三分,每年十月一个月减息为二分,限期以二十四个月为满)、杂货铺四户、洋货铺六户、靴铺八户、铁器铺二户、 ![]() ![]() ![]() ![]() ![]() 枷板站在府正东六十里,有烧锅二户、当铺一户、杂货铺十户、洋货铺二户、靴铺四户、铁器铺四户、 ![]() ![]() ![]() 高丽帽子在府东一百一十里,有烧锅一户、当铺一户、杂货铺三户、铁匠炉二户、 ![]() ![]() 老营口在府东南七十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二户、铁匠炉一户、木匠铺一户、药铺二户、染坊一户、银匠铺二户、粉坊一户、食品铺二户、车店一户、旅店四户、肉铺一户。 九千五在府东南九十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一户、药铺二户、食品铺一户。 猴尔石在府东北网十五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一户、药铺一户、食品铺一户、车店一户、旅店一户 新甸在府东北八十五里,有杂货铺二户、铁匠炉一户、、 ![]() ![]() 长春岭在府东南八十五里,有烧锅一户、铁匠炉一户、木匠铺一户、旅店二户。 满家店在府正西四十五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二户、铁匠炉二户、、 ![]() ![]() 鸟儿河在府西北四十五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一户、食品铺一户、药铺一户、车店一户、旅店二户、粮栈房二户。 满井在府西北四十里(注:实际五十四里)。有杂货铺一户、药铺一户、银匠铺一户、食品铺二户、车店一户、旅店四户。 南天门在府正东二百四十里,有烧锅二户、当铺一户、杂货铺三户、食品铺七户、车店二户、旅店六户、栈房三户。 阿什河在府西南一百三十里。有烧锅一户、当铺二户、汇兑庄二户、杂货铺四十五户、洋货铺十九户、靴铺二十户、帽铺七户、铁器铺八户、、 ![]() ![]() ![]() 料甸子在府西南一百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一户、食品铺二户、铁匠炉一户、药铺一户、车店二户、旅店三户。 蜚克图站在府西七十里,有烧锅一户、当铺一户、杂货铺七户、靴铺二户、铁匠炉三户、、 ![]() ![]() 聚源昶在府西北九十里,有杂货铺三户、铁匠炉一户、、 ![]() ![]() 永增源在府正西九十里,有杂货铺三户、铁匠炉二户、、 ![]() ![]() 黄山咀在府西北一百三十里。有烧锅一户、当铺一户、车店一户、旅店一户、杂货铺一户。 义兴泉在府正西一百二十里。有烧锅一户、杂货铺一户、药铺一户、食品铺一户、车店一户、旅店二户。 第二款商品 宾境商品区别为二种,一为输出商品,一为输入商品。 第一项输出商品 (一)元豆,西南运往营口,东南运往海参崴,为出境之第一大宗。 (二)豆油,输出之地与元豆同。 (三)大麦、小麦均运往俄境之玻璃(伯力)、黑河,西南亦运往营口。 (四)烧酒分往四方,北至俄属玻璃(伯力)、黑河,东至三姓,西南则吉林、长春府、沈阳等处,东南则海参崴。 (五)黄菸, (六)线麻,以上二种其分往各处与烧酒同,惟黄菸则贩卖入关,且至北京焉。 (七)肥猪,西南往吉林、长春府、北则省瑷珲,东北则玻璃(伯力)、黑河,东南则海参崴。鸡、鸭,鸡子运销之地与猪同。 (八)毛皮西南运往奉天,西至张家口。 (九)药材运往关内各省。 第二项输入商品 (一)布疋类以英、俄洋布为大宗,次为山东粗布,再次为绸缎。 (二)棉花由奉、直二省输入,为进境之一大宗。 (三)钢铁由哈埠输入。 (四)海菜由海参崴输入。 (五)糖品由营口、哈埠输入。 (六)茶叶由安徽输入。 (七)药品由祈州输入。 (八)洋油由哈埠输入 (九)纸烟由哈埠输入。 (十)书籍由上海输入 (十一)纸类由上海输入。 (十二)颜料由德国输入。 第三款金融 第一项纸币 宾境人人需用之纸币,为俄国纸币,俗曰羌帖,最便使用。查光绪二十三年以前,东清铁道未入宾境羌帖寥如晨星,东清铁道既经是处,羌帖遂逐日加多,然只当中钱二吊,尚不能与吉林银元平等。铁道既通,俄货输入,凡购买俄货者,非羌帖不可,羌帖遂稍稍增价至二吊二百文。二十六年匪乱平定,羌帖价忽骤落。二十七年俄人在哈尔滨开设华俄道胜银行,专用足色宝银兑换羌帖,每羌帖一张,本当银钱一元,不过合银五钱七分有奇。其时乃换银一两,平均计之,每元可获利银四钱一,二分有奇。由于人人争购俄帖,以换现银,不数月间,羌帖一张与中国银一两价值遂几平等矣。自是至今羌帖之价从无少减。其数有一元者,有三元者,有五元、十元、二十五元、一百元、五百元者,故现今实银一两易中钱五吊三两,而羌帖则易四吊四百。呜呼!强俄研究币制,复杂国一般人之心理,决其必坠我术中,虽稍失绳头之利,而永远伸张其经济界上之势力,其见效乃至如是之速,其手段至可惊矣! 以为纸币,纸币为吉林省城所出之永衡官帖,其效力能活动于全省市场。宾境商号先后借用官帖计一百九十万吊,周年七厘利息,除陆续归还外,尚欠一百四十万吊。近奉清理财政局叠催欠款,而各商多半无正实资本,全借官帖为挹注,将来市面殆不免有恐慌之日。 次为宾州通惠钱局所出纸币,每张有二百五十文者,有五百文者,价值与官帖同。惟只可行用于宾州境内,出境即无效力。此帖系前厅金司马永于光绪三十四年在任时发行,并未察明。澍恩遂于是年十二月禀准上宪立案。以市场所通行者,至少为一吊之官帖,而铜元制钱,又异常短少,零星交易找补艰难,商农各业极形窒碍,故众商恳请发此小帖,以便流通。并于帖上注明,两张五百文帖或四张二百五十文帖,准到各铺调换永衡官帖一吊。其办理钱局一切事件,均归宾城商会经理。查宾州在光绪三十年之前,其资本稍裕之商铺,均有发行纸币之权。自三十年六月,省宪以各处纸币发行太滥,难昭信用,一律出示饬速收回,停止再发之权。宾州无滥杂之纸币几五年矣,今忽有此号为手票之小帖,既著信用,又利交通;商民便之。此项小帖,三十四年共出十四万吊,宣统元年出十一万吊,前后共出二十五万吊。 次为宾城庆源银行之纸币,有一吊者,有五吊者,有十吊者。 次为黑龙江省广信公司所发之纸币。查此公司成立于三十一年,系官、商合股禀请江省将军立案开办。印造官帖有一吊、二吊,三吊、五吊、十吊、五十吊、一百吊数种。其帖在该省完租、纳税,一律使用,但在宾州则一吊只能当中钱八百五、六十文。 外如日本纸币,其行用亦间至宾境,价值与俄帖同,然不甚经见要之。 宾境纸币之比例,永街官帖占十分之八,通惠帖、俄帖各占二十分之一,广信公司帖占十分之一。 第二项铜币 此间铜币最为奇绌,其制钱仅能供十文以下零找之用。各省铜元一律通行,皆当制钱十五文。俄国铜元有一分者,有一分五厘者,有二人、三分以至五分者,为其银元之补助,价值褒与银元同。 第三项银币 宾州。银币以俄国银条为最上,每条重五、六十两不等,且每两必生色三、四分。 次为俄国道胜银行之宝银,均甚通行。 次为吉林银,通常交易库平以外,概用苏平,每两合钱五吊三百余。其吉林铸造之银元,每元价值皇吊三百文。 外省者亦与本省同,此外则俄园银元,其价值与羌帖同。 第四项金币 金币多来自江省各处金场,故并无纯金,半系金砂。每两价值合银三十两。外有俄国当五元之金钱及当十元、十五元、二十五元之各金钱,市场之上,数见不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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