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群团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员会 【干部制度改革】 2005年,市委采取对空缺岗位实行提前通报、将“一把手”民主提名的范围扩大到区县(市)党政正职、向老干部定期通报干部选拔工作的主要情况等措施,制定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6条规定,完善了干部宏观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区县(市)党政正职拟提拔人选实行民主提名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哈尔滨市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实施办法》等法规性文件,进一步加快了全市干部工作制度化建设步伐。坚持执行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和法院、检察院两长述职评议制度,对15名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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