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储 运 第一章 粮油储存 第四节 保粮器材 清末,哈尔滨乡间储存、保管粮食使用的器材多是就地取材,用高粱或玉米秸杆做粮囤, 亦有用席、 ![]() 量加大,用作保粮器材的品种,有席、 ![]() 木锨、扫帚、撮子、绳子等。 哈尔滨市解放初,粮食储藏业多因库房不足,粮食绝大部分靠露天囤、垛保管,对麻袋、 席、 ![]() 的囤,用 ![]() 1948年,哈尔滨市保管粮食71523吨。其中,露天保管粮食29428吨,占总储量的41.1%。 做囤147个,每个储粮100吨;露天垛294个,每个储粮50吨。露天 ![]() 44100张、 ![]() 库保管粮食量分别占全市年总储量的15.91%与15.23%。顾乡粮库保管粮食11379吨,其 中露天保管7241吨,使用席子7202张, ![]() 江沿仓库保管粮食10893吨,其中露天保管4241吨,使用席子6720张, ![]() 张,垫底木123立方米。 1953年12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东北粮食管理局下达《关于正式执行“东北区粮 食系统器材管理工作”汇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东北地区保粮器材进行分类, 划定范围并做相应的说明。根据《决定》划定的保粮器材范围,哈尔滨市有25种。 1969年,哈尔滨市粮食平均库存比1954年提高57.6%,达151720吨。露天保粮数量68025 吨,比1954年提高67.65%。储粮的囤、垛达到926个、 ![]() 年提高近1倍。随着各库、厂水泥地面的增加,囤底石逐年减少。 1975年,吉林、辽宁、黑龙江3省粮食局和旅大市粮食接运指挥部(以下简称“三局、 一部”)制定了《关于器材(麻袋帘、苫布)管理制度》。哈尔滨市在粮食接运中贯彻执行 “三局、一部”的规定。对苫布一律标号,对返运麻袋帘和苫布做到货票同行,且麻袋帘凡 够60块或苫布单独够40块的一律装整车发运。损坏一条麻袋帘赔款1元,丢一条麻袋赔款 1.4元,丢一块苫布赔款600元。 1979年,“三局、一部”颁布《接运进口粮专用器材管理办法》。据此,市粮食部门, 对随进口粮接收的麻袋帘、苫布做到及时返送。对丢失的苫布,每块交赔偿费500元,每割 坏半尺口子的交费5元,一尺口子的交费10元,超过一尺口子以上的赔偿递增,较好地保证 了苫具的使用与周转。 1981年,根据省粮食局的要求,市粮食局对全市粮食部门使用的保粮器材情况普遍进行 调查,对保粮器材实有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与1953年相比,除囤底石有明显减少外,其余 保粮器材的库存量均成倍增长。 1984年,为安全防火,提倡少用或不用席、 ![]() 量的76.1%,露天保管的比重降为23.9%,席、 ![]() 苫材增添了聚丙稀编织片。垫底资材新增添竹排(长2米宽35厘米)。1985年7月1日,市粮 食局根据“三局、一部”制定的《接运进口粮食专用器材管理细则》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了 全市粮食企业对麻袋帘和苫布合理的使用。 1989年,商业部下达《进口粮食接运管理》的文件。第五制粉厂对此文件贯彻执行得好, 在全省粮食调运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该厂的经验概括起来就是“一检”,工人每修整完 一块麻袋帘子都要先细致检查一遍,看有没有漏的地方;“二验”,器材保管员对每块麻袋 帘子都认真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规范”,器材工人从麻袋帘子的缝叠到打捆系绳, 都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 1990年,全市各库、厂储粮设施经过几年改造和扩建已基本配套,库房、筒仓的实际储 粮能力增为365345吨,比1984年增长44.7%。但年末粮食的库存增为475847吨,各粮库、 厂仍有露天储粮118879吨,做囤垛15284个,比1984年增长近1倍。因此,席、 ![]() 总量亦增长近1倍。 显示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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