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渔业
【渔政管理】
    2008年,哈尔滨市渔政管理部门开展宣传贯彻《渔业法》,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增加自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含量。全年向松花江等自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各种鱼苗1330万尾,投入资金45.3亿元。加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出动车船检查230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没收渔船4艘、销毁禁用渔具4500件,办理渔业行政执法案件66起,罚款5.94万元,罚没物资变价款3.51万元。加强水上安全管理,防止渔船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渔业船舶进行严格检查,与每位渔民签订安全责任状,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全年共出动车船进行专项水上安全检查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对违章人员立案12起,罚款6000元。12月,哈尔滨市首次对渔业船舶驾驶员进行了培训、考试。落实燃油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捕捞生产。市农委渔政处向渔民发放燃油补贴112.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