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管 理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四节 全面质量管理 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市建材局根据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全面质量 管理验收细则》,自1986年起开始对所属企业进行检评定级。 1986年,定为一级企业的为哈水泥厂,总评分902.8分。定为二级企业的有市建筑材料 厂、市石棉厂、市第一制砖厂、市第三制砖厂、市第五制砖厂。 定为三级企业的有市建材机械厂、市保温材料厂、市第二制砖厂、市第六制砖厂、市第 九制砖厂。 1987年,定为二级企业的有市石膏板厂、哈水泥厂服务公司、阿城沥青厂、市电柱厂、 市第八制砖厂;定为三级的有市混凝土构件厂、市加气混凝土制品厂、市第四、七、十制砖 厂与松花江水泥厂。 1988年,市第十一制砖厂定为三级企业。同年,在复查中,市混凝土构件厂、市加气混 凝土制品厂晋升为二级企业。 1989年,哈尔滨水泥厂荣获哈尔滨市质量管理奖。同年,市岩棉制品厂被评为三级企业。 在复查中,市第六制砖厂晋升为二级企业。 1990年,市小岭水泥厂被评为二级企业。松花江水泥厂、市建材机械厂晋升为二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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