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 1994年,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重点是落实国家民政部下达给哈尔滨市的第四批34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接收任务,其中需地方建房的151名,需驻哈尔滨部队建房的177名,不需建房的18名。城区承担建房141户,建筑面积11 010平方米,五县(市)承担建房9户,建筑面积789平方米。城区建房地点选在红旗小区,已确定规划布局,形成施工意向;五县(市)建房采取购商品房形式,已全部完成;驻哈尔滨部队建房已竣工75户。1994年,国家出台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的文件5个共9项规定,全市已落实8项。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坚持"稳定服务、突出经营"的方针,共开办经营型、服务型、生产型、租赁型实体18个。1994年全市共接收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4 517人,其中应安置3 964人,已安置3 765人,安置率为95%。(王德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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