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机构改革】

    市地税局行政职能处(室)设置为13个,由原来的16个减至13个,精简比例为18.75%;市地税局机关分流人员34名,精简比例为28.8%;市局直属机构减掉发票所,成立了社保局。提拔任用处级干部19名,科级干部132名,(其中正科36名,副科96名),股级干部100名,平均年龄略有下降,文化结构处以上干部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市局各处(室)、基层单位科(股)所人员配备基本上实现了老中青搭配。
    (李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