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审判 【经济审判】 199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4 422件,审结4 185件,分别比上年多106件和102件,均上升2.5%,结案率为94.6%。解决争议标的额3.48亿元,比上年多1.52亿元。认真审理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共为18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索回债款6 800余万元,为230家金融单位索回逾期贷款4 300余万元,积极扶持农村乡镇企业和城市区街企业,使300余家乡镇、区街企业摆脱债务恢复生产。对在审理购销合同纠纷中发现的伪劣、假冒商品坚决依法制裁,保护正当合法竞争。全市法院走访350家企业,征求意见,聘请364名经济司法联络员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和提供法律咨询,避免和减少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利和合同漏洞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 000余万元。(马祥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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