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金融业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哈尔滨建立第一家金融机构华俄道胜银行哈尔滨分行。1907 年哈尔滨被辟为中外通商的商埠,经济发展,国内外金融业接踵而来。至宣统元年(1909年), 国内官办银行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广信公司等来哈设立了分号。1913、 1914年,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来哈设立了分行,京、津、沪、渝等地一些有名气的商业银行 也来哈埠设置分支机构。哈市自身民营银行、钱庄、汇兑所等亦应运而生。至此,哈尔滨出 现民族银行体系。此期间,英国汇丰银行、日本正金银行、朝鲜银行及20年代后期的麦加利 银行、法亚银行、花旗、通商银行等也都相继而来。20世纪20年代哈尔滨各种金融业最多时 达到350家,其活跃程度居东北之冠,成为东北北部经济和金融中心,在国际上也占有一定 位置。由于饱受帝国主义和军阀的压迫,中国“六行、号”和一些民营银行与以俄国华俄道 胜银行、日本朝鲜银行为主的外国金融势力进行了斗争。羌帖衰落之后,中国当局在与日本 金票的较量中大力维护了哈大洋的正当权益,维护了中国的主权。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哈尔滨后,即对“四行、号”进行劫收,并利用其资金和人员组成 完全依附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银行“中央银行”。依照伪《银行法》还对哈埠上百家中 国大小民营银行实行关、停、并、砍、压,纳入伪满金融统治之下。对欧美等外国在哈银行 则实行驱逐政策,迫其陆续撤离和停业。这样,哈尔滨金融业则全部操之于日伪政权之手。 到1945年解放前夕,民族银行保留下来只有5小家,且都处于半歇业状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伪满与日本在哈金融机构全部关闭。1946年4月28日 哈尔滨解放,9月2日东北银行总行迁来哈尔滨市,承担了哈尔滨银行业务。1947年10月东北 银行哈尔滨分行成立,哈尔滨有了自身健全而统一的国营银行体制,在三年解放战争中,为 支援东北解放、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 4月东北银行哈尔滨分行统一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社会主义银行事业随着经济建设得到 了充分的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经过拨乱反正,银行工作又出现了新的局面。在全国银行体制改革中,哈尔滨银行体制得到 相应的改革,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保 险公司等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网点布局日趋合理,各项业务蓬勃发展,银行地位、作用日益增强,为哈尔滨市深化改革、 经济全面增长,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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