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技术培训 第一章 岗前培训 第二节 技工学校培训 一、创办和发展 哈尔滨市第一所技工学校——铁道部哈尔滨机车车辆工厂技工学校创办于1948年4月。 1953年,全市有技工学校3所,在校学生2026人。1954年,市劳动局成立培训科,负责全市技 工学校综合管理工作。1955年,全国技工学校校长会议提出“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方针。 1956年,检查纠正重生产实习教学,轻文化理论教学倾向。到1957年,全市技工学校毕业学 生10098人,分配到企业后很快成为生产骨干。同年末,全市技工学校共有12所,在校学生 3026人。哈尔滨市第一、第二、第三工人技术学校(哈尔滨电机制造专科学校、哈尔滨量具 刃具厂技工学校和哈尔滨汽轮机厂技工学校)和市第一、第二航空工业工人技术学校(滨江 电器厂和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技工学校)以及哈尔滨锅炉厂技工学校、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 厂技工学校、国营松江电机厂技工学校等,规模较大,能容纳400—1500人,并设有实习场 地、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运动场等。办校主管部门重视智力投资,抓好学校 领导力量和师资配备,注意提高教学质量,这些技工学校可以培养4级技术工人。 全市于1958年大办技工学校。至1960年末,全市技工学校发展到38所。1961年末达到62 所,比1958年增长5倍多;在校学生25420人,比1958年增长12倍。1962年,全市技工学校进 行调整。到1963年7月,只剩下3所企业办技工学校。同年,市劳动局将技工学校综合管理工 作移交给市教育局。1972—1976年,全市有6个大中型企业陆续恢复开办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管理工作于1978年3月从市教育局移交给市劳动局。全市技工学校10所,年末 增加到28所。1979年末40所,在校学生8415人。1980年以后,按照国家劳动总局“积极调整, 稳步发展,切切实实办好技工学校”的要求,市劳动局对技工学校进行整顿,健全规章制度, 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教学研究和体育文化活动。1984年,试行校长负责制,改学生助学金制 为学生奖学金制。年末,全市技工学校44所,在校学生5979人。从1985年起,市劳动局每年 第四季度组织全市技工学校校长对各校进行检查整顿,划等分类。1990年,全市一类技工学 校11所。其中: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市商业委员会、哈尔滨电机厂、哈 尔滨锅炉厂、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黑龙江省地质勘探局等单位办的技工学校被评为市级先 进集体;市商业委员会技工学校被授予全省技工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标兵;哈尔滨汽轮机厂、 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省地质勘探局等技工学校被评为全省技工教育工作先 进单位。 1978—1990年,全市技工学校经过整顿、改革,有明显变化,技工学校由10所发展到50 所,增长3.7倍;在校学生由2050人增加到18000人,增长6.5倍多;专业(工种)由机械、 轻工和服务3类20多个增加到机械、冶金、电子、纺织、化工、建工、建材、制药、商业、 服务、粮食、地质、煤炭、铁路运输等14大类近100个,增长4倍多;学校建筑总面积由15786 平方米增加到125500平方米,增长9倍多;在校教师由专职理论教师247人,实习指导教师40 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师占30%,发展到有专职理论教师1500人, 实习指导教师200 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教师总数的74%。1978年前,多数技工学校只担负从社会统 一招生的单一培训任务,1979年后,开始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发展为多功能作用。1979— 1990年,培训在职工人24931人,为28个单位代培学生2571人,培训计划外自费生1569人。 全市有技工学校50所。按隶属关系分:中直技工学校11所;省属技工学校6所;市属技 工学校33所,其中市财政拨款技工学校7所,县(市)劳动部门办技工学校2所,企业办技工 学校24所。按国民经济部门分:机械、冶金、电子工业33所,轻工、化工、纺织、建筑业10 所,商业服务、粮食2所,铁路运输、煤炭、地质等5所。 二、技工学校管理 (一)招 生 技工学校招生,按劳动部、省劳动局规定的招生政策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进行。 学制和招生对象:1948—1957年,学制2—3年,招生对象是市区相当高小文化程度和高 小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5—25周岁未婚青年。1958—1966年5月,学制3年,招生对象是初中 毕业生,也招收少量高小毕业生。1972—1977年,学制2年,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以上文化 程度,未婚青年。1978—1979年,招生对象是持有本市城镇户口(含郊区职工户)、身体健 康、年龄16—22周岁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备上述条件返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1980—1984年,学制2年,招生对象是持有本市城镇户口、16—22周岁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 和具有同等学历待业青年。1985年以后,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年龄16—18周岁,学制3 年;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学制2年。 考试科目:1948—1966年5月,招收高小毕业生,考试科目有政治常识、语文、算数; 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1978—1979年,考试科目有 政治和语文、数学、物理和化学5科。1980年,技工学校招生考试、评卷与大、中专学校招 生同步,录取在最后。1981—1983年,考试5科,由省劳动局统一命题。1983—1990年,考 试科目5科,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命题。招生工作:1948—1957年,由学校负责。1958—1962 年,由市劳动局按技工学校分布情况,以区为单位划片,统一招生简章,统一命题,统一录 取。1963—1966年5月,由市半工半读工人技术学校办公室负责。1972—1977年,由市教育 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负责。1978年7月,成立哈尔滨市技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劳动局),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1978—1985年,由各区负责组织报名和考试工 作,全市划定统一录取分数线,对进入录取分数线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实行择优录取。 1986—1990年,报名和考试工作由各技工学校负责组织。1987年,在市纺织工业局、市建筑 工程管理局等技工学校试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1989—1990年,全市技工学校招生统 一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 (二)教 学 技工学校课程有两大类,文化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 根据劳动部和国家各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主要是机械类通用工种)规 定,2年制的4个学期,3036课时。其中:文化理论课1260课时,占总课时的41.5%;生产 实习课1776课时,占总课时的58.5%。3年制的6个学期,4340课时。其中,文化理论课1760 课时,占总课时的40.6%。 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包括政治课、文化课、技术课等3部分。政治课约占10%,文化课 约占30%,技术课约占60%。各学校参照上述教学计划,分别制订各专业(工种)具体教学 计划,首先进行文化理论课教学。在教学中,各学校注意把德育教育摆在首位,把学习文化 理论课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各技工学校坚持贯彻“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原则,注重生产实习厂(场、店)建设。 生产实习厂(场、店)主要担负实习课任务,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通过现场教学, 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并结合实习教学活动,生产一些定型产品。1953—1957年,哈尔滨 量具刃具厂、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等技工学校的产品,销售到省内、 外,有的还销售到国外。一些技工学校实现经费自给和半自给。1959年10月,全市技工学校 几百件产品,参加劳动部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教学成果展览会,受到好评。 1960年9月,在总结生产实习教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以保证上好生产实习课、提高产 品质量为中心的劳动竞赛活动,对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1962—1971年,全市 技工学校调整,生产实习厂(场、店)相应减少。1978年以后,技工学校仍重视生产实习课 教学,注意生产实习厂(场、店)建设。1980年,全市已有3所技工学校建立生产实习厂 (场、店)。1990年末增加到22所,总面积21924平方米,拥有各种实习设备535台,完成年产 值3099万元,实现利润140万元。27所没有实习厂(场、店)的技工学校(占全市技工学校 的57.4%),组织学生到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签订师徒教学合同,进行生产实习。 (三)教学研究 1955—1961年,主要是组织大型报告会和开展学校之间观摩教学活动。1978年以后全面 推广,各技工学校采取集体备课、互相听课、评教等方法。1980年11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 准,成立哈尔滨市技工学校教研室(与市劳动局培训处合署办公)。1981年10月,在市劳动 局领导下,成立有学校领导干部、理论教师、实习教师参加的群众性教学组织——哈尔滨市 技工学校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市技校教研会),下设各学科(专业)分会。 1982—1986年寒暑假,市技校教研会两次组织会员讨论研究2年学制和3年学制教学计划、 教学大纲(主要是通用机械类工种)。政治、语文、数学、机械制图和体育课等教研分会, 发动会员编写7种教材。1987年5月,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市劳动局技工学校教学研究室设5名 事业编制,有了专职教研机构。1988年,语文、数学等专业学科分会开始建立题库,为各学 校统考命题提供方便。1987—1990年,举办技工学校教师培训班;与各学校紧密配合,评定 技工学校理论教师职称;与市技校教研会一起,对德育教育进行专题研究;召开思想政治工 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市技工学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四)毕业生统考定级 1978年前,凡是技工学校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劳动局监督毕业考核和操行总评 (毕业鉴定),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1987年,市劳动局在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技工学校对车工、 钳工、焊工3个工种147名毕业生,进行统考定级试点。1988年,在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东 安发动机制造公司、星光机器厂、松江电机厂等7所技工学校对铸工等4个工种的455名毕业 生进行统考定级。1987—1988年,经过统考定为三级工的有495人,占82%;定为四级工的 85人,占14%。定为三、四级工的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市劳动局颁发相应的 技术等级证书,兑现工资待遇。 1987—1990年,市劳动局对2862名毕业生进行统考定级,定为三级的毕业生2275人,定 为四级工的毕业生516人。 (五)毕业生分配 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原则是:专业对口,定向分配。1982年以前,实行统包统分制度。 1983年以后,改为按德、智、体全面衡量,合格者分配,不合格者不分配。 1948—1990年,全市技工学校招收学生134849人,除1962年精简职工及“文化大革命” 中提前安排工作及中途退学、受学籍处理、留校学生外,毕业学生72342名。毕业生一部分 被主管部门统分到外省、市工业企业,大多数分配在本市企业,很快成为企业生产(工作) 骨干,涌现出不少优秀工人,其中分配到哈尔滨轴承厂的丁福海成为全国劳动模范。哈尔滨 汽轮机厂技工学校在1966年,为本企业培养毕业生2500人。其中,有22人担任工人技师、工 程师,15人提升为处级干部,37人提升为科级干部,108人提升为车间(分厂)主任、工长。 1977年恢复技工学校,到1986年,又为本企业培养毕业生1250人。其中,有120人被评为工 厂、车间的技术能手、先进生产(工作)者,80人被任命为中层领导干部,80人被选到厂办 中、小学和技工学校担任教师。市纺织工业局技工学校1978—1986年毕业学生538人,其中 80人被评为企业或主管部门、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15%的人被任命为中层领导干部, 其余的均担任生产班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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