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管 理 第一章 行政机构 第三节 基层侨务机构 哈尔滨市各区、县(不含阿城市)、市直各单位和大专院校,未单设侨务机构。各区、 县的侨务工作,由区、县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兼管,市直各局、各工厂、企业、中直、省直 单位和大专院校,由党委统战(宣传)部、行政办公室或人事处负责。 阿城县于1984年成立外事组,定编3人,负责全县外事、旅游、侨务、地名和信息工作。 1986年4月,改称阿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外事、侨务兼旅游工作。 到1990年末,全市共有侨务干部301人,其中专职干部24人,兼职干部277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