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编 政法
第二章 检察
第六节 控告申诉

    控告申诉工作,主要是听取群众的申诉意见,密切检察院与群众的联系。按照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案件和再申诉案件,从而实行法律监督,保护人民,打击犯罪。1979年至198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 504件。在信访活动中,纠正错案9件,为本院提供经济案件线索101件,法纪案件线索55件,避免矛盾激化、解决重大疑难案件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