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房屋拆迁管理
【改革动迁管理体制】
  
    1986年初,市房地局撤销了动迁处,将动迁处的人员和任务下放给各区政府。8月份,组建了市城市建设动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动迁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区政府相继成立了区动迁安置办公室,具体承担本区的动迁安置工作。通过调整动迁管理机构和理顺管理体制,突出了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动迁安置工作的行政管理,有利于城市建设和棚户区、倒危房的改造。
    一年来,城市建设动迁管理办公室除宣传动迁法规、培训动迁专业队伍、巡回检查监督外,还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31人次,按政策规定给予答复或解决的有750人次;受理动迁安置、补助、补偿等各类纠纷案件153件,已结案108件(仲裁35件,通过调解和其它方式处理的57件,依法强迁的16件)。
    (张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