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中小学教育管理 【教职工住房建设】 1995年3月9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建设的补充意见》,决定从1995年至2000年,平均每年新建中小学教职工住房10万平方米,使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居住面积达到或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水平。 1995年哈尔滨市教职工住宅建设投资6 898万元,计划施工19项工程,施工面积89 626平方米;竣工11项工程,竣工面积69 926平方米。通过自建、联建、集资购房、动迁补助、自建公助等多种形式建设住房,全市将有1 210户教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城市教职工人均居住面积由上年6.06平方米,提高到6.95平方米。 (王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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