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商业
第五章 工商管理
第四节 经济合同
1978年6月开始办理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1979年至1982年共签工商、农商、农工合同57份。金额9297万元。其中:工商合同22份,金额7569万元,农商合同19份,金额1563万元,农工合同6份,金额20万元,商业合同10份,金额20万元。
全县至1985年有合同管理人员129人。工商部门对经济合同,主要采取调解、仲裁、签证三个环节管理。推行三级管理,两级仲裁制。至1985年受理合同纠纷25起,调解经济纠纷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