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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录
【刘金彪特大诈骗案】

    刘金彪,男。刘以提供2 000万元注册资金的虚假证明等手段,于1993年成立中外合作哈尔滨飞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兴建哈尔滨飞驰健康城。1994年6月~1995年4月,刘利用假委托书、假资信证明、假协议书、假承诺书等,先后从省投资银行、国泰证券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共骗取37笔贷款,总额达2.84111亿元。实得货款1.90664亿元,直接用于飞驰健康城工程的资金为1 975万元,刘个人占用挥霍1 015.4万元。1995年刘在海口准备外逃时被捕,追缴赃款赃物合计1 300余万元,被省高院查封的财物计4 300余万元,给被害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6664亿元。1996年11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祥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