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管 理 第一章 机 构 第二节 人 员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金朝工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各一员,主事二员。另 设管勾一员。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光绪十七年(1891年),阿勒楚喀副都统 衙门下辖阿勒楚喀城、拉林城、双城堡3城协领衙门。驻防官、兵数额如下表。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铁路附属地。各项建设与用地管理,先后由中东铁 路工程局与中东铁路管理局地亩处管理。所有官员均由俄国人担任,其中多数为现役俄国军 官。 傅家甸与铁路附属地周围地区,江北仍由呼兰副都统管辖,江南仍由阿勒楚喀副都统管 辖,并分别由拉林协领与阿勒楚喀两城协领分管。其中民人建设与用地,江北归呼兰厅,江 南分别由双城厅与宾洲厅管理。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铁路附属地。在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霍尔瓦特控制下(1903-1 920年任局长),地亩处处长均由俄国人担任(关达基等人)。1908年组成的哈尔滨自治市 董事会,会长贝尔克(市长),2名董事、2名铁路局代表都是俄国人。 1921年,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局长由滨江道尹董士恩兼,副局长马忠骏。地亩 管理局局长张焕相。1926年9月,成立哈尔滨特别市市政局,局长为储镇。 傅家甸。人员更换较快,1915年3月,滨江县知事于芹试署。1916年,张南钧任县知事。 1919年,滨江商埠局成立,原县知事任开埠局长。1921年8月,莫德惠任县知事。12月,滨 江商埠局由张寿增任督办、张南钧任会办、米春霖任总办。1923年12月,张书翰代理县知事。 1925年6月,谭书绅任县知事。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时期 1933年,成立"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委员会",参谋长西尾为 委员长。 1936年,设立哈尔滨都市建设局,局长佐藤俊久。1938年,都市建设局调整为工务处, 处长仍是佐藤俊久。 《改良与发展区域规划》时期 1946年5月-1948年3月,工务局局长邓恩诚。1948年3-1 0月,建设局局长丁冬放。1948年12月,建设局局长郭林军。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1953年6月,经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 民政府任命: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委员由省市各有关部门领导26人组成。主任由市长吕其恩兼 任,副主任由副市长郭林等兼任,秘书长杨祝民。 常设机构中,规划设计室主任周义珍、监督检查室主任吴家珍。 1957年12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与市建设局合署办公,局长王英樵,规划管理处处长周 义珍。 1961年9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与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主任张屏(兼),规划管理 处处长周义珍。 1962年3月,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张屏(兼),规划管理处 处长周义珍。 1965年"设计革命"中,规划管理处停止办公。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砸烂", 人员被下放。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5月,市革委会任周义珍为市城市规划管理处 处长。 1978年8月,经省编委批准,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定编为55人,另有事业编15人。11月, 市革委常委会议决定李光耀、周义珍任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12月,任崔洪昌、庞志敏 为副局长。1981年2月,任杨景苏为市建委副主任,兼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1987年,在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中,规划管理部分的机构、人员有规划处(11人)、管 线处(16人)、监督检查处(11人),下属规划设计院(160人)。 1988年5月,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编制70人。其中规划管理部分机构有规划处、基础设施 规划管理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法规监察处等。直至199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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