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1976年9月)
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逐渐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2月,检察院由县革委"保卫部"接管。
1968年11月,在"砸烂公检法"的逆流冲击下,检察院人员全部参如公检法学习班。学习班1969年4月结束后,人员陆续重新分配。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