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水利建设
【水务法制建设】

  2002年,结合每年一届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教育,市、七区和十二县(市)都在繁华街道设立宣传站,散发学习材料和组织文艺演出,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放专题片、解答疑难问题和领导讲话等,广泛进行水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讲活动。颁布实施了《城区江河道滩涂砂洲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完成了《城市供水条例》、《城市排水条例》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起草、修改、送审等前期工作。先期培训水务执法人员1 200人次,配合法制局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授发工作。对基层水行政执法进行了检查,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对浪费用水,违法建井,滩涂私建滥建和擅自采砂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全年共处理各类违法违规事件270余起。
    (陶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