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地方税】 1993年,全市地方税收入23 726万元。比上年增长16.3%,增加3 330万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3 582万元,比上年增长14.5%,增加1 721万元;车船使用税收入612万元,比上年增长22.9%,增加114万元;房产税收入5 152万元,比上年增长24.7%,增加1 020万元;土地使用税收入2 828万元,比上年下降2.4%。减少70万元;印花税收入1 526万元,比上年增长56.8%,增加555万元;屠宰税收入11万元,比上年下降15.4%,减少2万元;牲畜交易税收入13万元,比上年增长8.3%,增加1万元;筵席税收入O.4万元,比上年下降96%,减少9.6万元。 (魏锐锋 柳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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