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族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哈尔滨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了加快民族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设立每年50万元的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教育补助费由每年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按少数民族人口每人每年5元额度安排民族地区补助费,继续按每年100万元标准安排民贸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