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宗教事务管理 第三章 宗教自养事业 第一节 佛教自养 哈尔滨的宗教自养事业起源于1925年建立的极乐寺公墓。建寺发起人之一,滨江省行政 长官、护路军总司令朱子桥将军在卸任前夕,倡议筹建极乐寺墓地,以墓地收入资助极乐寺 的开支。当年经营墓地收入,不仅供寺僧吃用有余,还用于维修工程和济贫慈善事业。 哈尔滨解放后,全市佛教界为尽早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实行“农禅并举”。1947年, 地藏寺组织尼僧纺麻绳、选火柴杆、纳鞋底等。在此基础上于1950年办起了被服厂(服装生 产合作社)及砂纸厂等,尼僧妙音当选为副厂长。华严寺办起被服厂、雨伞厂。弥陀寺办起 轧油厂。极乐寺也先后搞起了漂纸、糊纸盒、切胶合板及养奶牛等。1951年,极乐寺还腾出 大殿,组织人员做军鞋、被服等,不仅解决了自养问题,而且还于1953年将浴佛节的收入东 北地方流通券500余万元,全部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支持抗美援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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