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执法检查】

    1992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于6~9月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重点对全市执行《文物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草原法》、《渔业法》、《看守所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工业产品质量条例》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全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的专门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通报了以往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织法》进行开门检查。(管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