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牍辑要 教育 呈报筹办九年教育事宜文 为呈报事。 宣统元年四月十八日奉宪台札饬筹备九年内教育事宜,列表填送等因。奉此当即照会本厅劝学所筹商云后。又迭至该所,邀集各界士绅会商。无如士绅人数既少,程度又低,不知办学之秩序,虽迭与会商而毫无头绪。即由同知体察本厅地方情形,通盘筹划,期于切实易行。以予限定分年办法,约分为:已立者,按年推广;未立者,限期创办两大端。敬为我宪台明晰陈之。 所谓按年推广者:一、初级师范。本厅于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已设一处,先办简易,额设五十名,六个月毕业。以其程度太低,期限太促,初班毕业即于今年正月续招五十名,毕业期限延至一年,亦不过因师资缺乏,权济目前。正当办法,仍应开办本科。惟目下尚无合格学生,拟自明年起改办预科,二年毕业,年招一级,每级额设六十名。俟预科毕业至宣统四年正月开办本科。 一、高等小学。于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已设二处。惟额设四十名。前定俟四年毕业后再行,续招殊为延缓。拟自明年正月起,改为年招一级。依次递升至宣统四年正月,招足四级以后,仍年招一级,年有一级毕业。至宣统八年再核算初等小学毕业人数,酌量添设数处。 一、初等小学。本厅城镇二十学区内,官立者,已共设三十三处,公立者,本厅南关及东乡三道沟已各设一处。惟前定四年毕业,额设四十名,俟四年毕业后,再行续招,亦不合法。现已照章改为五年毕业,再拟自明年正月起,年招一级,依次递升至宣统五年正月,招齐五级,每级额设四十名。如是则各校,各有学生二百名。又宾幸、宾福、宾维三区户口较少,前未设立,拟于宣统三年亦各设一处。以后各区尤须逐年添设,期教育之普及。 一、宣讲所。已由劝学所设立三处,派专讲员三员,按期宣讲。又于自治研究所内附设一处,并于四乡每学区小学堂内各附设一处,即以各小学管理员、教员兼充讲员。明年自治期成会成立后,再由该会酌设十处。并于每区内派一劝学员兼充宣讲员。 以上各项皆就已立者,按年推广之办法也。 所谓限期创办者: 一、女子师范。拟于明春在本城、阿城各设一处。惟无合格学生,只可先办预科三年毕业,年招一级,每级额设四十名,附设女子初等小学。女子师范预科有毕业即开办本科,女子初等小学有毕业即开办女子高等小学。其保姆讲习所,亦须俟预科毕业,即与女子师范本科同时开办,并附设蒙养院,其筹办方法及期限另详表内。 一、中学。现时高等小学生合格者尚少,故必至宣统四年方可开办。中学内既分设文、实两科,则中等实业似可从缓。然吉省各属以偶兴实业为要端,虽经费难筹,亦必魁期兴办。惟同时并举,力有难胜,只有于本城设中等实业,于阿城设普通中学,并饬长寿县协助经费三分之一,以期成立。 一、简易识字各(学)塾,为逐年筹备宪政之一,关系尤要,现正筹办。定于本年七月在本城、阿城各设一处,奉到部颁课本即可开学。明年于本城、阿城各推广四处,宣统三年于四乡十八区各设一处,宣统四年于户口较多之乡镇各添设二处,本城、阿城再推广二处。至宣统五年须核算城、镇、乡之人数,一律推广,务求完备。 一、私塾改良。为教育普及之捷径。现选私塾教员一百六十名入师范学堂,为之讲习师范必要学科。本月初一开讲,授以教育、算学、体操、格致四科。惟各私塾教员各有塾课,未便久旷,且暑假期满,师范学堂内即无余屋闲员,故讲期只限二月,即令各回私塾,切实改良。明知日浅功鲜,较之空言改良者似有实际。拟于本年内酌设十五处以后逐求增加。至风俗改良,半口学堂,官话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艺徒各学堂之筹备方法,一律详列表内,分年筹办。 一、初等实业。拟于明年正月起,令高等小学堂,加授农工商教科,又令各初等小学堂于第三、第四、第五各级学生,亦一律加授农工商浅说。至宣统四年即行开办初等实业一处,附设于中等实业学堂内。但培养实业智能,为男子计,而不及女子,似非完全之道,拟俟女子初等小学有毕业生,即于宣统六年开办女子职业专修科,俾生计有补助,女学亦日增发达。至实业教员讲习所,照章附设于大学堂或高等学堂,程度甚高,与其分设于各府、厅、州、县而转多竭蹶,何如特设于省城,以力求完全。即在本厅亦须俟中学,中等实业,初级师范各有毕业生方可开办,且只能设简易科而己。博物馆、测候所所以必迟至宣统八年开办者,固因经费之难筹,亦因无合中学程度之学生故也。若派遣学生出洋,本厅虽已有四人留学日本,然皆补习普通,故程度过低者出洋留学,所费钷,而获益少,不如俟有中学程度之学生,乃派遣之为得也。以后如有自费出洋,应仍听其便。 以上各项皆未立者,限期创办之大略也。 然既预筹于将来,必先整顿夫现在。同知到任后,曾考查各学堂课程,则各校参差,分数则不为平均,教授即属无方,管理亦不合法。已重订章程,切实改良,并将不称职之教员,分别撤换。又敦聘优级师范毕业生,办理师范学堂,传习私塾教员,俾改良有所依据,教育可期普及。以今较昔,似改旧观。然考查现在情形,有应行改良者: 一、名称宜分别 本厅各初等小学,自开办以来,未有定名。官立者三十三处,除师范附属本城之南关、北关、西关其名尚足区异外,其阿城之东关、南关、西关、北关已与本城之南关、北关、西关稍混。其四乡各校但概称日初等小学堂,毫无识别,有时或别以地名,而一地有两校者,则又无所分。现已就四乡及阿城之四关各校,照本厅学区,次第一律加以“官立第几”字样,以示区别。又各初等小学原各设学董一员,任管理之职,亦有兼任教科者。查学董但有议事权,而无参事权:且为名誉职。今即任管理并兼教科,且领薪水,则与学董之名不符,不如改称管理员,以符名实。 一、程度宜确合也 本厅各校现皆初办,学生年龄固有高下,其程度亦难免参差。拟饬视学员遍赴各学堂,详细考视。如高等小学生有程度太低者,。即令改入初等小学毕业,初等小学有程度已确合高等小学第一学级者,即令升入高等小学。各堂之教授管理方法及一切规则,亦饬该视学员,一并考察,详细具报。如有不合法者,即令随时纠正,期收统一之效。又如蜚克图两、初等小学堂合设一处,实只一校,前分为两校,拟将两班学生考校[核]一次,量其程度分为第一、第二两学级,以二校改做一校。原有管理员二员裁去一员,以原有教员二员分任二级教科。枷板站两校与蜚克图情事相同,亦饬一律更正。所难者,本地学界士绅无一明白教育之人,只顾私图,不计公益,既昧乎权利与义务之对待,又不明身家与地方之关系。以致教育会尚未组织完全,公立学堂未能接踵兴起,机关不灵,补助无人,昼夜焦思,莫可言状。 同知身任地方,责无旁贷,只有始终竭尽心力,与本地绅士坦怀相与,和衷商榷,俾教育事宜渐进渐备,以无负宪台锐意育才,期成立宪之至意。至本年教育经费年计收入约在二十六万左右,以之开支各学堂经费,尚可敷用。惟以后年有扩充,费必渐钜,亦只可逐年筹备。故东西各国之预算,只及一年,不能将后八年之教育费,先为意度,预先筹定也。 所有筹备九年教育事宜,除另表填明外,理合检齐各表,具文呈请宪台鉴核,俯赐批示祗遵。 奉督抚宪批:详表均悉。所拟各项学务筹备事宣,大致尚属妥洽。惟各府中学堂,部限本年一律设齐。该厅拟于宣统四年始行开办,殊属不合。其余各项应办学堂,筹备亦均不免逾限。该丞办事热心,素所嘉许,究竟能否依限筹办,务须熟察地方情形,斟酌妥当,固不能故为延缓致误钦限,亦不可草率成立。徒骛虚名。其应如何悉心妥议之处,并侯由司逐条详核饬遵可也。此缴,表存。 学宪批:详暨筹备教育事宜一览表,学堂名称表均悉。初级师范现无合格学生,先办预科,无使躐等。 高、初两等小学改为年招一级,又按毕业人数之多寡,逐年添设,自能渐次普及,办法均极切实。 宣讲所为社会教育之大端,于四乡小学堂内附设,固属简当。但讲场是否敷用,而管理教员兼充讲员,能否胜任,有暇尚宜派员随时随处察视,毋任敷衍,至蹈有名无实之弊。 女师范既限期于明春创办,应于年内勘定校舍,方得如期开学。女子校舍,以严密整肃为要,不得过于简忽。 各府中学堂,部限本年一律设齐,即稍变通,亦岂可迟至宣统四年始得筹办。该厅应即互相联合,共设一处,庶几轻而易举。 中等实业亦属本年限期成立之校,经费不足,饬由长寿县协助,自属可行。 简易识字学垫,该丞于未奉到部颁课本之先即行筹办,较为捷速。嗣后推广四乡,自能如期而集,已可概见。私塾改良,于年、暑假内,招选垫师入师范学堂讲习,较有实际,自与空育改良者不同。 风俗改良、半日学堂、官话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艺徒各学堂,表载所拟办法,均尚妥协。惟艺徒学堂及实业讲习所,拟在宣统四年;半日学堂,官话讲习所拟在宣统二年均逾部限。能否提前赶办,抑或先行筹设大致,以期逐渐施行。高初二等小学,拟予明年加授农工商教科及浅说,办法亦是惟须速办初等中等各实业学堂,一面开办实业教员讲习所,以裕师资。吉省天产富饶,尤以此项实业学堂为急。 博物馆、测侯所,据称宣统八年始行开办,逾限太久;恐干部诘,不得以经费难筹,置诸缓图,仍应预为筹划,先行试办。 以上各节关系立宪予备,均极紧要。该丞勤能素著,尤应于已办者,按年推广,未办者,限期成立,随时具详,以凭汇报。至于分别学堂名称,确合学生程度,足见该丞整顿学务,热心实力,殊堪嘉许。仰即始终勿懈,以期同赴于宪政前途。本司有厚望焉!此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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