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房屋拆迁管理
【概况】
    2007年,哈尔滨市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全年新审批拆迁项目15个,落实拆迁补偿资金9.05亿元。出台新的拆迁管理办法,将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7万元,对低保户及低保户中的残疾人再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的补偿,进一步促进了拆迁项目的平稳顺利实施。开始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将拆迁评估、承办等一线管理权下放到区,充分发挥区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