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卫生
第五章 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机构

    1952-1972年4月,爱国卫生运动由区卫生科统管。1972年5月,南岗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下设办公室,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1980年4月,区"爱卫会"进行调整,由区长任主任委员,其他委员,除副区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外,还聘请驻区党政机关、工厂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的领导担任。1988-1990年,区"爱卫会”办公室与区卫生局合署办公,由1名副局长负责"爱卫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