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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

    1993年,全市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413名,接收无军籍职工和易地职工302名,分别安置在两个干休所和七区五县(市)。全市落实5个文件共19项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政策,各所、站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用车、房屋维修、医疗服务。各干休所分别建立哈尔滨市老年人大学干休所分校,成立关心下一代协会、门球协会、书法协会、钓鱼协会、医疗保健委员会、气功队、秧歌队、迪斯克队、乒乓球队、象棋队、老年合唱队,并举办哈尔滨军队离退休干部书画、歌咏比赛。全年新办8个生产经营实体,38%的离退休干部走上社会。第一干休所获市文明小区称号、第二干休所获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称号。1993年对退伍军人分配以国有企业为主,集体、个体和三资企业为辅,到10月城镇已安置复员兵4 590人,占应安置总人数的92%。
    (刘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