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专业计划 第九章 国土开发整治计划 第二节 环境保护 1990年,根据国家提出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保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 步发展”的方针,市计委组织试编了环境保护计划(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治 理项目计划),从水、气、渣三个方面提出了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的6项计划指标。其中大 气总悬浮微粒的年平均值计划控制在500微克/立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计划达 到60%,烟尘控制覆盖率计划达到90%,万元工业总产值废水排放量计划达到145吨,工业 废水处理率计划达到10.5%。 在环保治理项目的安排上,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治理项目的资金,以企业 自筹为主,用环保贷款引导企业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对严重扰民,影响环境质量,限期治理 的重大项目,在贷款资金上优先安排。当年共下达环境保护治理计划项目45个,总投资2367 万元。 到1990年底,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的6项指标,除工业废水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处 理率没完成计划外,其余4项指标都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计划目标。其中大气总悬浮微粒年平 均值为490微克/立方米,比计划下降10微克/立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67.5%,比计划提高7. 5个百分点。环保治理项目完成39个,完成投资1474万元,为年计划 的62.3%。完成的主要项目有哈尔滨制药厂的制药废水和炉渣过滤处理,哈尔滨水泥厂的 除尘及市区11个烟尘控制区的建设等。由于1990年出现经济滑坡,企业经济效益下降,部分 项目因企业自筹资金不落实,致使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没有完成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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