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专业计划 第十章 社会事业计划 第四节 体 育 “一五”计划时期,主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加人民体质”的指示, 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使体育运动普及和经常化。积极开展了机关、企业、学校的体育活 动,提高了广播体操水平,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行了“体育锻炼标准”,有步骤地举办了各种 形式的运动竞赛。参加竞赛的人数逐年增多,全市开展了田径、球类等23个运动项目的比赛 并取得了较好成绩,还打破了一些省纪录和国家纪录,培养了等级运动员,其中1957年达到 1400人(包括运动健将3人)。体育设施陆续增加,市计划安排投资新建了哈尔滨市人民体 育场(即八区体育场),到1957年市、区管的体育场达到3个。此期间还计划安排投资改建 游泳馆1处,改建体育馆1处(原为伪满时期的柔道馆),改建跳伞塔1个(原为伪满时期的 日本忠灵塔),建设射击场1处。为运动员训练和开展竞赛活动创造了初步条件。 “二五”计划时期,要求开展以职工、学生为重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劳卫制”, 五年内有20万人达到劳卫标准;提高以冰上运动项目为主的运动技术,争取赶上世界先进水 平;开展射击、航海、无线电等项目的运动。由于“大跃进”运动,经济出现困难,随后进 行了五年经济调整,使原规划安排建设的体育设施落空。但是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仍有进一步 发展,企业、学校的运动场地进一步增加。1962年参加体育竞赛的人数达到29.3万人,等 级运动员达到2198人,其中运动健将达到58人,突破了19项全省纪录。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事业受到严重冲击,各级体委机构被砸烂,竞赛活动被取消, 一些专业干部和优秀运动员转业,没有在计划上安排体育设施的建设。1976年以后,群众性 的体育活动和竞赛开始恢复,同时还计划安排了人民体育场的扩建和游泳馆的维修。 “五五”计划期间处于拨乱反正和恢复正常秩序的时期,“六五”计划时期体育事业出 现了新局面。恢复了专业体育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队伍逐步发展壮大,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与有组织的竞赛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85年,体育项目恢复到32项,市区有近70万人参 加体育活动,有58%的中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训练标准。进一步改造了哈尔滨市人民 体育场,达到可容纳3万人座席的竞赛场地标准,同时还解决了部分运动员更衣、住宿问题; 从1984年开始分两步安排投资,将原八区灯光球场建成简易室内人工制冷冰球场,于1986年 开始使用。 “七五”计划时期,根据国家提出“立足本地区,面向全世界”的发展方针,在五年计 划中提出深入进行体育事业改革,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指针,坚持普及和 提高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体育部门两个积极性,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运动,努力提高运动水 平。计划要求到1990年经常参加各种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0万人;中小学生达到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的人数占75%;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冰球、花样滑冰和速度滑冰要争创好成 绩;进一步完善体育运动设施,为开展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七五”计划期 间的体育事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中小学生的体育达标率已发展到88.9%,在参 加国际、国内的各种比赛中,所获得的奖牌比过去多,还打破了26项全国纪录,第一次在世 界女子速滑赛中夺得金牌。专职教练员增加到218人,一级以上的裁判员达到1043人,其中 国家级裁判8人。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有新发展,积极开展了青少年冰雪活动和职工体育、少 数民族体育、老年体育、农民体育、伤残人体育等具有广泛性的体育活动。五年对体育事业 安排的投资共821.5万元,新建了教练员、运动员宿舍,翻建了江上体育运动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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