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组织沿革和基层组织
第三章 基层组织和党组
第二节 县  委

  1958年8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阿城县、宾县、呼兰县和肇东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随之阿城县委、宾县县委、呼兰县委和肇东县委划归市委领导。1960年4月,省委决定,五
常县、双城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原来哈尔滨市管辖的肇东县划
归松花江专署管辖。随之,五常县委、双城县委、巴彦县委、木兰县委、通河县委划归市委
领导,肇东县委划归松花江地委领导。1965年7月,省委决定,哈尔滨市委领导的8个县委划
归松花江地委领导。
  1983年10月,阿城县委和呼兰县委又划归市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