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8)
各区、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已并入档案局的党史、地志工作的隶属关系作以调整,将区、县(市)档案局内设的党史科、股整建制划出,隶属区、县(市)委组织部;地志科、股整建制划出,隶属区、县(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同时划出。党史、地志工作隶属关系调整后,机构规格不变,事业单位性质不变,分别以党史办公室,地志办公室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