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调查
第七章 民政
第五节 乡正乡副
乡正、副即前之乡约。乡正二十三名,月给工食中钱七十吊,乡副二十三名,月给工食中钱五十吊。专司关于地租、学堂捐、巡警捐及各项入款,供倦讨之驱使。其积酶见公共团体章练会节,其办法章程见乙编裁革乡甲陋规,酌用收入役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