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地方行政机关 第四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哈尔滨市地方行政机关(1945-1949年) 第二节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1946年1-4月) 一、隶属、机构 1946年1月2日,国民政府直属的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受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营节制。 二、官 员 国民政府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官员: 市 长 杨绰庵 秘 书 长 曹钟麟 总务处处长 常存真 民政局局长 林有任 财政局局长 朱广心 教育局局长 韩静远 社会局局长 孙桂籍 工务局局长 宁凤恩 公用事业局局长 孙松筠 地政局局长 陈鹏飞 警察局局长 余秀豪 卫生局局长 左 吉(未到任) 市政府参事 龚礼逸 人事室主任 陈本国 会 计 长 赵麟瑞 文化指导委员会 主 任 陈纪莹 三、政事纪要 (一)网罗党羽,实行白色恐怖 国民政府委派的接收人员到达哈尔滨后,网罗伪满残余分子和土匪,组织“铁血锄奸团”, 监视进步人士,从事暗杀、恐吓和破坏活动。东北抗日联军将领李兆麟与之进行了针锋相 对的斗争,1946年3月9日,李兆麟将军被国民党特务杀害。这一残暴罪行激起全市人民极大 愤慨,进一步认清了国民党反动势力的真面目。 (二)散布谣言,蛊惑群众 市政府的接收要员通过举办“抗战胜利照片展览会”、举办“新生活妇女恳谈会”、 “新生活市民恳谈会”、出刊《市民生活》等方式,在市民及青年学生中进行反对中国共产 党的欺骗宣传。 (三)拼凑反共军事力量 先后在哈尔滨市及周围各县收编土匪,拼凑组成“中央先遣军”、“东北救国军第六路 军”、“东北挺进军第二纵队”、“松花江地区保安军”和“新编第二十七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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