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商标管理 清末,哈尔滨工商企业商标注册由哈尔滨商务总会受理核转,报清政府商部商标注册局 核准。 民国时期,哈尔滨总商会设置了商标局,核转工商企业商标注册事宜。 东北沦陷后,哈尔滨市工商企业商标注册为伪市公署控制,废止了民国时期所注册的商 标,并责令重新办理商标注册。 哈尔滨解放后,在商标法规不健全的前提下,政府只对使用商标的部分工商企业进行登 记,实施产品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务院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对商标实行全国统一注 册,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加强对注册商标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逐步走向正规。 “文化大革命”期间,哈尔滨市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由于机构瘫痪处于停滞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理顺了商标管理的职能范围,并对全市使用商标的产品进行了注册登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 步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全市的商标管理工作已走向正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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