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管  理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节 质量标准

  一、粮食与油料
  1949—1950年,哈尔滨市对大豆、小麦、稻谷、玉米和高粱、谷子的质量,执行松江省
粮食公司颁布的《粮食质量检验标准》。1952年,对芝麻籽、大麻籽、葵花籽、蓖麻籽、苏
籽、亚麻籽等小油料的质量,执行东北粮食总公司颁布的质量标准。1954年,对稻谷、大豆、
玉米、高粱与谷子和1957年10月后,对大品种粮食、小杂粮(小豆、绿豆、芸豆、荞麦、大
麦等)以及小油料的质量,分别执行东北粮食局和省粮食厅制定的标准。1962年,对28种粮
食(小杂粮)、油料的质量,改为执行粮食部颁布的质量标准。
  1979—1980年,哈尔滨市对各种粮食和油料的质量按省粮食局制定的省标执行。1982年
对35种粮食、油料,1985年对10余种杂粮的质量,分别执行商业部先后颁布的质量标准和专
业标准。1951—1985年,哈市粮食部门执行的大豆、小麦、稻谷、玉米、高粱和谷子的质量
标准,见表7—6、7—7、7—8、7—9、7—10、7—11。1987年4月以后,对大豆、小麦、稻
谷、玉米、高粱和谷子,按商业部颁布的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二、粮食成品、复制品
  1950年12月,哈尔滨市粮食部门对大米、高粱米和小米及1954年对玉米的质量和等级,
分别执行松江省粮食公司和省粮食厅颁布的的标准。1956年对高粱米、小米的质量,按粮食
部《关于试行原粮和加工粮检验标准草案》执行。
  1957年11月,对粳米、糯性粳米、陆稻米、小米、糯性小米、黍米、稷米和玉米、玉
米面的质量,哈尔滨市按省粮食厅制定的标准执行。
  1958年和1959年,哈尔滨市对小麦粉的质检,分别按粮食部先后颁布的《全国面粉质量
标准》和《小麦粉国家标准》执行。1962年,对挂面质量,亦按粮食部颁布的《挂面质量标
准》执行。
  1978年6—11月,国家标准局正式颁布小麦粉和各种稻米的《国家标准》。此间,对小
麦特制粉、标准粉和普通粉和4类稻米的加工精度等项,均按国标执行。此外,对挂面质量,
1981年9月与1982年11月,分别按粮食部和商业部颁布的标准执行。
  从1982年开始,哈尔滨市粮食质检部门对各种小麦粉、大米、玉米、玉米面和其它米
品的质量,按省粮食局分品种颁布的《黑龙江省企业标准》执行见表7—12、7—13。
  1985年10月,国家商业部分别对各种粗粮制定了《国家专业标准》。1986年5月6日,国
家标准局就各种小麦粉和各种稻米,颁布了《国家标准》。1987年,对高粱米、小米、黍稷
混合米和小麦粉、稻米,分别按商业部与国家标准局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哈市粮食部门执
行的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见表7—14。1989年5月,对方便面的质量,执行商业部颁布的《方
便面质量标准》。
  三、豆油等植物油(饼)
  1950年10月与1951年12月,哈尔滨市制油业对豆油和豆饼质量,分别执行松江省粮食公
司和东北粮食总公司规定的标准。1957年11月后对精、普制豆油、小磨与普制香油,精、普
制玉米胚油质量和1959年9月后对其它小油料油质量,均执行省粮食厅颁布的标准。
  1979年7月,对豆油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局颁布的标准见表7—15。1982年,对葵花籽、
大麻籽、苏籽、亚麻籽、蓖麻籽油执行省定企业标准见表7—16。1957—1985年,对芝麻油
执行的质量标准见表7—17。1988年,对蓖麻籽和亚麻油改为执行国家标准见表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