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7年(光绪三年)

    9月1日  "马贼"焚掠五常堡山河屯时,协领志超闻警回家躲避,清朝廷下令革职,永不叙用;委参领双全革职发配,佐领吉升阿摘去顶戴花翎。
    是年  姜、王两姓到今南岗区新春乡一带开荒,后形成王家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