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专业计划 第一章 工业生产计划 第二节 “一五”计划 “一五”计划对地方工业提出“为国家基本建设服务,大力增加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为 工业生产服务,做好国营工业的协作配套;为农业生产服务,大力增加农具生产;为人民生 活需要服务,注重生产多样、物美价廉的日用生活品”。地方工业总产值计划(不包括手工 业合作社和个体手工业产值,下同)1957年比1952年增长10%,平均每年增长2%(应为1.92%)。 要求地方国营工业、合作社营与公私合营工业增长快些,私营工业由于社会主义改造产值减 少,比重下降。1956年1月,根据全国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新形势,经市人民代表大会 通过,在地方工业总产值不变的情况下,调增了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工业生产计 划的增长幅度。调整后的计划,1957年市属地方国营工业达到1.32亿元(1952年不变价格, 下同),比1952年增长71%,平均每年增长11.3%;合作社营工业达到807万元,比1952年 增长6.33倍,平均每年增长49%;公私合营工业达到1.65亿元,比1952年增长9.55倍, 平均每年增长60.2%;私营工业1956年全部实现公私合营,1957年不再体现私营工业的产 值。列入“一五”计划的主要产品31种,比1952年新增的产品有瓦、刨花板、起重机、汽车 喇叭、苞米脱粒机、万能制米机、钾肥、乳粉、糖稀等13种。要求增产50%以上的产品有氧 气、铁钉、卷扬机、酒精、铁锅、机制纸、食糖、啤酒、搪瓷面盆、白酒、胶鞋11种。 当时手工业虽然没有纳入地方工业生产计划进行管理,但是对组织生产合作社与合作小 组提出了要求,到1957年要有18个行业全部实现合作化,组织起来的人数达到90%。1957年 手工业的生产总值估算为7681万元(当时的现行价格),比1952年增长12.2%,平均每年 增长2.3%,个体手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52年的84.6%下降到9.8%。 1956年1月,市计委针对工业总产值1954年比1953年下降18.3%,1955年又比1954年下 降9.9%的情况,及时提出了保证“一五”计划完成的措施,同时调整了后两年的年度计划 指标。工厂企业经过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改善经营管理,积极平衡设备,提高生产技术水 平,扭转了生产波动局面,提前1年达到“一五”计划的目标。195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完成 14.72亿元,比1952年增长1.14倍,其中,市属工业总产值完成5.62亿元,比1952年增长 60.7%。按计划口径比较,市属工业总产值达到3.37亿元,超过“一五”计划目标的10.5%, 其中地方国营工业超过计划47.7%,比1952年增长1.5倍;合作社营工业完成计划76.3%; 公私合营工业由于部分企业改为地方国营,总产值只完成计划73.4%。列入计划的产品, 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五”计划的占87.1%,超过计划20%的有红砖、锯材、瓦、起重机、 农用水泵、食糖、啤酒等17种。手工业的生产情况较好,1957年达到1.75亿元,比原估算 计划超过1.27倍,其中手工业合作社(组)超过1.42倍,个体手工业完成原估算计划的 95%。 “一五”计划期间,经过努力,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国家重 点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国家在哈尔滨市建设的大型工业项目有8项投入生产,初步建立了 工业化基础,中央直属工业的发展快于地方工业。1956年实现了对私营工业和手工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但是轻重工业的协调发展不够,轻工业明显慢于重工业,仅增长26%,大大低于 重工业增长1.58倍的速度;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产品比重也比较低,仅占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