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调查
第五章 行政机关
第二节 教谕
    宾州于光绪七年十二月初九日,设儒学教谕员缺。其衙署在城东南隅路北,文庙之西。其房舍,大门一楹,过庭五楹,过庭后东西房各三楹,正房三楹,面积九百方丈。每年俸银四十两,斋夫六名,三十六两,遇闰加三两,门子二名,十二两,遇闰加一两;马夫一名六两,遇闰加五钱,膳夫一名,六两六钱六分七厘,遇闰加五钱五分。以上共银一百零五两七钱一分七厘,无闰余银五两零五分,计至今共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