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经 营 第四章 陶瓷制品 第二节 陶杂件 陶器皿品种繁多,有缸、坛、罐、蒜缸、寝瓶、茶壶、药壶、花盆、砂锅等50多类300 余个规格品种。其中,缸、坛、罐类是陶器皿中的大宗商品,也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年储 季销,每年秋季为供应旺季。1956年公私合营后,划归农杂总店大缸门市部专营,批发兼零 售,货源主要是宜兴、吉林等地。坛、罐、砂锅年销20万个。缸是必保商品,平时15个专营 网点经销,秋季增设网点,年销12万口。 随着哈尔滨市轻工业生产的发展,化工、洗染、酒厂需用缸的数量相对增加,为适应市 场,中心店又从吉林组织购进5000口工业缸,满足了工厂的需求。 1965年,缸实行计划管理,年初按每4户居民1口缸上报进货计划,从唐山、普兰店、吉 林等产区发运。缸储存时间长,损耗大,批发零售均在微利情况下经营。为保民需满足市场 销售,市陶瓷批发部采取淡季储存,旺季采取就厂直拨方式进行经营,年调进6万口。 坛有吉林浑江产大、中瓷坛、3号圆坛、蛋形坛,辽宁普兰店产大、中坛,江苏宜兴产 大坛、千洋坛、桔花小坛,江西产白塔宝珠坛、牡丹江产水罐,吉林产大底坛等。1966— 1970年货源不足,每年销售4—5万个。1972年,由于生产厂家增多,增加经营的品种有吉林产 新腐乳坛,齐齐哈尔、通化、浑春产中、小坛,河南焦作产小口酒坛、中口酒坛,山东博山 产二川口坛、四罐等,1973年销售89778个。1976年,市陶瓷批发部购进博山、金州、普兰 店、宁安、黑台等地产坛、罐等20余种10万余个,当年销出70436个。 1978年,为了减少缸的损失,增加进货量,市陶瓷批发部改进装车方法,将缸口、缸肚 各捆三道草绳,套三缸的草塞的更紧,装车改成缸口对缸底,提高了装载量,由原50吨车皮 载249套增至329套,年销售缸85559口。其中对近郊的黎明、东风、平房、万宝等地实行产 地直拨的办法进货,既减少了损失,又减少了费用,年直拨100车,销售5万口左右。 1980—1984年,陶器品种更新,群众喜爱的四川菜坛、梅花坛、双鹿高罐、松鹤罐、黑 釉尖顶罐、矮颈荷花坛等高档坛、罐大量投放市场,每年销售坛、罐5.6万个至7.5万个, 其中高档品4万个左右。 1984年,陶瓷市场放开,多家经营,市陶瓷批发部的销量逐年减少,大缸销售改为以销 定进,品种以勃力县生产的大缸为主,辅以少量黑台、吉林产品。1988年经营民用缸46132 口,坛、罐32458个,主要销往农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