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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概况】

    1993年完成19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档案的修订,第三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哈尔滨市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全年征集文物76件,组织开展文物法规宣教活动和"二史一情"教育56次。萧红故居纪念馆、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纪念馆、金上京历史博物馆、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依兰县古文物陈列馆等单位。全年接待国内外参观者23万人次。国家文物鉴定组对站藏283件文物进行鉴定,共鉴定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18件。召开"国际萧红研讨会"和"国际金上京研讨会"。市政府投资31万元完成市博物馆装修工作。市文物交流中心--"集雅轩"开业,并开展交流活动。    
    国务院下发国发[1994]3号文件,哈尔滨市被正式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全国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赵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