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社团登记管理】
1991年,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10个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政策,道外区、南岗区、太平区、香坊区、动力区、平房区、呼兰县、宾县成立了社团登记管理机构,其他区、县(市)配备了专职干部。
完成了全市性社团的复查登记工作,查处了3个非法社团,全年培训了23名社团管理工作干部。到年底,已办理复查登记手续的社团228个,建立社团档案228份,区、县(市)已办理复查登记手续的社团186个。
(许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