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哈编定(2005)76号《关于理顺区、县(市)党史、地志工作隶属关系的通知》],对已并入档案局的地志工作的隶属关系作以调整,将区、县(市)地志科、股整建制划出,隶属区、县(市)政府办公室。
自编纂首轮志书工作以来,哈尔滨市政府对修志工作就非常重视,对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同时,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在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中指组提出的"一纳入,五到位"的工作原则,为全面完成哈尔滨市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这次哈尔滨市地志工作隶属关系调整后,机构规格不变,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以地志办公室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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