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环保补助资金实行拨改贷】

    为了提高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环保局与市财政局对环保补助资金使用方式进行了改革,即由过去的拨款无偿使用,改为贷款有偿使用。具体做法是:企业在污染治理项目资金不足时,可以向环保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由环保部门会同银行、财政部门对项目方案可行性、工程投资预算、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审查,合乎条件的给予贷款。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将资金集中,重点投放;二是可以增加使用单位的责任感,加重企业使用资金的时间观念,注重投资效益;三是加速资金周转;四是加强工程管理,资金不留缺口,缩短工期,加快治理工程进度。
    1987年全市共贷款95个项目,资金560万元,其中市管单位贷款28项,贷款额376万元。到年底,已完成项目143万元。其中水处理工程1l项,新增处理能力299.65万吨,锅炉烟尘治理工程21项,烟尘削减量3 545吨/年,粉尘回收1 210吨。(林志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