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管 理 第五章 财务管理与审计 第一节 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为依据,原则上按大、中、小企 业单位在800元、500元、2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设备、房产均列作固定资产。 哈尔滨市电子仪表行业的固定资产主要分3级管理: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财务 处、计划生产处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负责总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投资改 造;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调控,以及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等。各企业的设 备、财务、房产部门对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负责具体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报废 等;同时负责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的筹措,按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保证固 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的合理使用。各企业生产部门、车间、以及辅助部门对所 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日常管理,定期对所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与本企业财务、 设备、房产等部门的固定资产帐薄进行核对,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的一致。 固定资产中设备的调出、调入需经主管部门及负责设备人员审签。各企业均采取不同形 式进行设备保养优胜红旗竞赛,从而提高了设备的完好率。 固定资产的管理除执行国家规定外,不同时期也做了一些补充规定。 在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期间,针对一些企业出现停产的现象,执行省机械厅的规定:企 业年度中途间断性停工可以提折旧;连续1个月以上停工的企业,除使用的房屋折旧外,其 余未使用设备可以不提折旧。 1968年8月,确定把企业折旧基金留给企业,以解决固定资产及新的技术改造资金的需 要。 1976年起,更新改造基金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办法。将企业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 按“三、三、四的比例分管,30%上缴财政部门,30%留行业主管部门,40%企业留用。19 78年3月起,企业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改由50%留给企业,50%上缴国家财政。 1979年7月,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调拨办法,同时还规定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费,改由企业安排使用,30%上缴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之间有偿调拨使用, 做到有借有还。 从1984年1月起,本着权力下放,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现行技措费管理办法进行改革, 规定企业上缴财政的20%折旧基金,财政不再集中,改为行业主管部门集中使用。 1985年2月起,对列入“七五”计划重点改造的大型骨干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 办法,基本折旧率提高10%左右。国家返回集中上缴的30%,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集中,全 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列入“七五”重点技术改造企业上缴的折旧费,使用时按批准项目 全部拨回企业。企业留用部分从1987年1月起按15%计征固定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从198 9年1月起按10%计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80年代以前,哈尔滨市电子仪表行业的大部分企业没有系统进行过固定资产投资改造, 主要依靠企业自我循环,发展比较缓慢。从“六五”计划开始,注重对企业的适应性改造, 对行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六五”、“七五”计划期间,经国家和哈尔滨市政府批准, 在24个企业中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7个,固定资产投资额1.45亿元,使企业提高了生产能力。 二、流动资金管理 1983年以前,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一直是由国家拨款,不足部分由 银行贷款。流动资金总指标由企业主管部门财务处、计划生产处负责,各企业根据主管部门 下达的流动资金定额指标进行控制,保证企业流动资金的合理使用。 1983年开始根据企业的利润分配办法,对企业补充流动资金采取4种办法:一是对新建、 扩建企业投产需要的流动资金,原则上哪一级安排基建投资,由哪一级负责解决30%的铺底 流动资金,其余的由银行贷款解决;二是对实行利润包干或承包的企业,应当在企业的生产 发展基金中拿出10—30%,用于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三是对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在留给企 业支配的资金中,按一定比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四是对企业物资库存中,一部分需要削价 报废处理损失问题,在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前,企业要进行清仓查库,分别情况进行 处理。此期间,国家对企业的原材料由统购改为自购,部分电子仪表产品由国家统销改为自 销。同时对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供应和管理。这些变化,使有些企业一时难 以适应,一方面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另一方面库存储备资金、成品资金占用增加,企业 只能靠增加贷款 维持生产,致使银行贷款增加,1983年全行业贷款3千多万元,1990年增 加到1.9亿元,贷款利息由1983年的345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2228万元,加大了成本。 1985年以后,国家财政部规定企业流动资金可由利润中提取15%做为企业流动资金。19 90年系统内企业流动资金总额2000万元,企业流动资金占用3.09亿元。 三、会计核算 从1969年开始,哈尔滨市电子仪表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由财务处负责,财务处根据国家 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制订本系统各项会计核算业务的责任制,组织各企业建立会计核算 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财务处还按会计核算责任制对各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考 核,并按报告期编制汇总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反映全系统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活动分 析,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提供经济信息。 1980年以后,通过组织系统清产核资,实行8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办法,以及全面整顿 和体制改革,开展会计核算升级达标等工作,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不断加强,从开始的厂部 一级核算,发展到厂部、车间二级核算。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哈尔滨电影机械厂、哈尔滨广 播器材厂等10几家企业还开展厂内银行业务,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耗费进行全过程核算, 使企业的各项消耗指标得到了控制。 1988年,经上级批准,哈尔滨特种元器件厂、哈尔滨通江晶体管厂、哈尔滨电影机械厂、 哈尔滨晶体管厂晋升为一级经济核算单位。1989年,哈尔滨无线电工具厂、哈尔滨无线电五 厂、哈尔滨电子计算机厂等10几家企业通过市财政会计核算升级达标验收。 1984-1990年,集中培训会计核算人员2365人次,给985人颁发了《会计工作证书》。 1989年组织系统480人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使参赛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有了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