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 部分行业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 根据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市标准计量管理局于1986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在哈尔滨市进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同年4月,召开了材料试验机力值单位改制现场会议。9月10日,与市商业委员会、市粮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商业系统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知》。同时,先后对哈尔滨目前用于量值传递的93套活塞式压力计、17台三等标准测力计、5台标准测力杠杆及检具、121台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了改制;生产直尺和市斤秤的厂家已全部改为生产米尺和千克秤。截至1986年底,党政机关、新闻、教育、出版和技术部门,基本采用了法定计量单位;新印票、证,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商业系统开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钮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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